|
对反垄断法的批评声 |
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院长张五常评说: “我赞成竞争,所以从来不反对以竞争的方法去争取垄断。微软官司的法官公布他的见解后,好些人大声拍掌,尤其是那些曾经与微软竞争的败军之将。我认为这些人不明白市场,不明白竞争,更不明白美国的反垄断法例是怎样的一回事。说来不容易相信:美国的反垄断法例是完全没有法律的,永远都是武断,很有点乱来。”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评说:“无论是法官还是立法者都缺乏足够的证据断定一个企业到底是推动了竞争还是抑制了竞争。控制垄断的更有效的办法是鼓励竞争者进入行业,包括国外的竞争者。”     
|
|
制作团队: 我们时刻关注石油行业热点焦点,请您关注我们,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主编:宋民新 编辑: 范晔 颜静
电话:010-82211444
邮件:点击发送 |
| |
|
|
|
什么是垄断 |
    年深日久的垄断运营后遗症致使一些企业行为倒错。是推进改革提高效率,还是通过寻租来“解决”困难?这是摆在垄断企业面前的一大课题。
    进入WTO在即,我国各类产业,千千万万企业的疾速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要从理念、政策、立法等各个方面辨析方向,克服阻力,摆脱垄断积弊。特别要强调的是,必须具体而科学地划清如下一些原则界限。 
    1.划清“上帝”与“仆人”的界限。一些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由于年深日久垄断运营的后遗症,把自己放错了位置。像电力系统正在进行设备更新,需要一个新的程序系统。这个新的计算机系统应该由作为股东的电力系统来投资......
|
| 反垄断要划清六个界限 |
| 垄断:以国家的名义 |
| 反垄断≠拆分企业 |
| 垄断的“理由”? |
| 何谓垄断性限制竞争? |
| 反垄断靠什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