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石油行业 > 商贸助理 > 贸易实务 > 案例分析
避免即期信用证风险的高招
 
慧聪网   2006年11月20日9时8分   信息来源:锦程物流网    

    从信用证业务的一般程序看,即期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说,风险无疑是巨大的。目前国际航运界的规范做法是不论一套海运提单有几份正本,收货人只要提交其中的一份正本,并经背书后,船公司和船代理给予放货提货,而不管收货人是否已给付货款。而受益人如按信用要求将1/3、2/3或全套正本提单直接寄给开证申请人(外商)后,外商即可凭此正本提单背书后到船公司或船代理处提走货物,待出口产按信用证要求向银行交单议付,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可能会对单据极度挑剔,用种种借口苛求一些不符点而拒付货款,使国内出口商出现钱货两空的危险。

    如何防范这种风险呢?有种观点认为,对这种风险最简单的防范措施,就是不接受此类条款的信用证,只要不接受,风险就不会产生。但是,在现代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这种简单化的处理方式是自断生路,是不可取的。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开证申请人开出这科的信用证,除存心诈骗者外,从商业环节来说,主要是基于三种情况:

    一是由于海洋货物运输条件改善,使现在货物抵港时间缩短,而信用证业务单证流转程序太慢,往往货已到港多日,正本是提单还未到开证人手中,由此产生的货物压港,会增加客户的额外支出。同时,由于市场变化较快,如不能尽快提货卖出,可能会遭到重大损失。因此,开证申请人将正本提单直接邮寄给他,以便及时提货。

    二是部分开证申请人系转口商,需尽快办理转船外运货物等手续。

    三是在目前台湾地区从大陆进口的间接贸易活动中,往往台商在香港设立一“空壳公司”,信用证则需从台湾开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再背对背开给大陆出口公司,货物从大陆→香港→台湾,货物运输从大陆出发,几天仙到达台湾,而开 &127;则需在出口方配合下尽快输转口贸易手续。这中间的单证流转时间大大超过货物运输时间,往往导致货物运抵台湾口后单证迟迟不到,使开证人在承受较高港口费用外还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因此,他们一般要求“提单径寄开证人”,以便办理转口手续的同时能先行提取货物。

    从实务分析,开证人提出如此条款在商务角度是合理的,但对受益人来说,这样的条款风险较大,使许多企业遇到这类条款一律不予接受,虽然减少了风险却也减少了贸易机会。

 
 
评论    【推荐】 【打印】 【论坛
 
 
特别推荐: 
·油价下行能否持续 ·供需原则决定油价 OPEC是否减产牵动..
·“加士孚”凭借新技术抢占高端市场 ·三大石油巨头上半年完成海外投资11笔
 
 我来评两句〖查看最新评论〗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昵称:匿名
 
分类广告  
最新求购
·求购机械密封
·求购电子钟、万年历时..
·紧急求购TECNOVA蒸汽调..
·求购硫酸
·求购溶剂
最新供应
·供应远程集中监控系..
·供应磁翻板液位计
·供应USB采集仪 USB5..
·帝思小精灵智能型并..
·供应风门
热点专题
·三问中石油 算不算暴利?
·俄乌两国在新年“斗气”
·中哈油管已正式竣工投产
·2005年行业十大焦点新闻
·日本空中交战权直指东海
·2005盘点石油行业关键词
·国际油价在风雨之中沉浮
热点专题:马凯再驳“中国能源威胁论”

出租车改革:算一笔省油的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