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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2006/4/12/09:09  

  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 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本目录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具体项目为:

  1 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 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 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 体温计:体温计;

  5 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 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

  7 热量计:热量计;

  8 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

  9 天平:天平;

  10 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 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 轨道衡:轨道衡;

  13 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 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 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 游体量提:游体量提;

  17 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 酒精计:酒精计;

  19 密度计:密度计;

  20 糖量计:糖量计;

  21 汁计:乳汁计;

  22 气表:煤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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