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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涨价应先降工资
2006/3/16/09:23  

  相对于商品生产、销售一方,特别是一些垄断性行业的“强大”而言,处于购买者、商品使用者位置的消费者往往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尤其是近年来因涨价而听证的商品,基本都是垄断经营的公共服务商品。“逢听必涨”让听证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纷纷为如何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献计献策。有代表建议,公共事业不能以“成本增加,不涨就亏损”为原因一味涨价,要涨价,得先把其员工的高工资降下来。

  多收乱收消费者一年多交数亿元

  在本次大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就曾做出了《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大会发言。他指出,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资费的合理定价和公平收费,直接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当前这些行业在向消费者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督,规范其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一些垄断性行业存在收费定价不合理的问题。一些地方的居民生活用液化气价格不断攀升,已达到广大消费者难以承受的程度,这里面除了有国际石油市场价格的影响因素外,不排除利用其垄断地位的不合理定价。移动电话的双向收费、一些地方存在的随意提高有线电视费、水费、电费现象等,都必须受到监督。

  多项公用收费收得不明不白

  李利君委员同时表示,一些垄断性行业存在多次收费、甚至乱收费的问题。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在2004年4月,河南省质监局抽检1539张计费电话话单,多收费比例达1.62%。除去电话月租、日常管理运营费用在内,计费话单差错率达到了12.2%,超出国家标准上千倍。保守估计,2004年该省几大电信运营商当年至少多收费1亿元。

  类似的问题在其他各省电信业及其他垄断性行业也难以完全排除,仅此一项,全国电话用户消费者每年要多支付的不合理费用就达数亿元。

  一边要求提价一边涨工资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关则文介绍,现在的一些公共垄断行业,只要一召开价格听证会,就必然会提价。公共垄断行业在举办听证会之前,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审计,如果仅凭这些行业提供的账目,就同意进行价格听证要求涨价,显然是无法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

  目前,公共垄断行业的工作人员工资明显要高于其他行业,但这些公共垄断行业往往是一方面要求提高价格,另一方面又要提高员工的工资,这是不合理的。

  关则文认为,公共垄断行业要提高收费价格,必须先降内部员工工资,公共垄断行业涉及到千家万户,牵扯很多弱势群体,更应该考虑到涨价给老百姓带来的负担,也是体现以人为本的问题。消费和提供消费,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不是由单方面说了算,使另一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如果垄断行业不顾老百姓负担,动辄通过提价来增加收入,提高员工待遇,这是有悖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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